近来,我办、中心发现社会上有中介招标公司和供应商假冒我办、中心及工作人员名义,承揽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及采购业务。
我办、中心郑重声明:我办、中心及工作人员从未也不会授权上述活动。同时严正警告开展此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不得假借我办、中心及工作人员名义,影响政府采购形象,并保留采取进一步处理的权利。
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
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
二○○七年七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