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:
浙江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监管部门联合开展200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,根据《浙江省2009年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方案》要求,现定向征集财政、审计、监察部门及采购人、评审专家、供应商等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对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评价和意见。参加评价的单位和个人,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,如实填写《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表》后,于2010年5月20日前反馈给市财政局采购办。
感谢你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
采购办联系人:许雯炯
联系电话:0574-87188043
传真:0574-87188043
地址: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,邮编:315010
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表.doc
宁波市财政局
二○一○年五月十一日